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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73章 威帝股份有没有构成了窗口期违规交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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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帝股份有没有构成了窗口期违规交易

11月3日,威帝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

号)。

根据威帝股份发布的公告,本次立案调查的对象是公司第一大股东陈振华个人。

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称:“因你涉嫌限制期买卖威帝股份股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2023

10

20

日,我会决定对你立案。”

那么,陈振华违规减持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呢?原来,威帝股份6月3日披露了陈振华的减持计划,其打算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%。

随后,7月4日,陈振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

4,600,000

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

0.818%,成交金额

17,480,000.00

元。

7月7日至7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6,640,00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1.182%,成交金额

26,565,600.00

元。

但恰恰,威帝股份的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的披露时间是2023年7月15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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