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章
>
饴糖问道:“那你呢?”
李寻欢道:“饴糖觉得我会为了一个排名拼死拼活?”
饴糖想了想,认真道:“你估计只想醉死在酒缸里。
”
李寻欢:“……”
☆、第四十一回
吕凤先是个自尊自负,孤高自赏的人。
当年百晓生将他的银戟位列第五时让他觉得自己蒙受了莫大屈辱,自此后毁去银戟,另辟蹊径,以手为兵,练就了如今的功夫。
吕凤先的右手并不是很奇特,手指修长,指甲修剪整齐干净,皮肤光滑细腻,就像大姑娘的手一样漂亮。
表面上看也就这样,可若是仔细去瞧的话,会发现这只右手的奇特之处,这只手的拇指、食指和中指的肤色与其他地方不同。
这三根手指的皮肤虽然也很细很白,却带着一种金属质感的光采。
吕凤先的这三根手指很是了得,没入桌子穿透到底也没发出半点声音,甚至连杯中盛满的酒都没溢出。
他的手指插入桌子就跟一把刀切豆腐般的容易。
李寻欢和阿飞很淡定地扫了眼吕凤先的手指,他们谁也没露出一丝惊讶的表情。
李寻欢小口啜饮着杯中之酒,淡淡道:“你的手现在还算不做一件兵器。
”
吕凤先道:“为什么?”
李寻欢道:“因为一件兵器要对付的是人,不是桌子。
”
吕凤先听罢竟然笑了起来,他笑得很做作,也很冷酷。
“在我眼里,世人本就和这张桌子差不多。
”
李寻欢勾了勾唇角,道:“哦?”
吕凤先缓缓道:“其中当然也有六人是例外的。
”
这次,李寻欢没在接话,他正在用雪白的袖袍给饴糖擦额上的汗。
饺子很烫,没吃几口就热得人直冒汗,李寻欢好笑地看着她,道:“吃那么快做什么?又没人跟你抢。
”
饴糖呼了几口饺子,将勺子中的一只大饺子啊呜一口就塞进了嘴巴,随意嚼了两口吞下喉咙,道:“早点吃完早点回去啊,都那么晚了,咱们明儿不是还要赶路吗?”
李寻欢道:“源儿不会有事的。
”
饴糖放慢吃饺子的速度,淡淡道:“我知道他不会有事,我只是怕他……”怕这里的清源不再是她软萌的儿子清源。
李寻欢道:“源儿是我们的儿子。
”
饴糖没说话,只是将目光朝阿飞看了过去。
此时阿飞正在替红绫夹牛肉,被饴糖那么一看,他开口道:“既然我和父亲如此,那么清源也该是如此的。
”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