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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3章 硝烟散尽的重生裁决(第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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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想杀人?”

铁检察官拿出刘猛的审讯笔录,“你在笔录里说‘要是那个保安敢反抗,当时就砍死他’,这难道不是杀人故意?”

金律师仍在坚持:“即使罪行严重,也应保留其基本权利,根据‘少杀慎杀’的原则,建议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”

赵桐权的指尖在“抢劫罪加重情节”

的法条上重重敲击,“上一世”

的遗憾再次浮现——正是因为对累犯的“从轻”

,才让更多人陷入危险。

此刻他清楚地知道,对于刘猛这种屡教不改、以暴力为业、毫无悔罪之心的罪犯,只有依法严惩,才能告慰受害者,震慑潜在的犯罪者。

“被告人刘猛,”

赵桐权的声音沉稳如铁,“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伙同他人以暴力、胁迫手段抢劫银行,数额特别巨大,造成一人重伤、多人轻微伤,且系累犯,具有多项加重情节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,主观恶性极深,社会危害性极大,罪该处死。”

他看向周平和张莉:“周平积极参与抢劫,虽未直接伤人,但在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,不属于胁从犯;张莉负责劫取财物,事后潜逃并转移赃款,主观恶性较深,均应依法惩处。”

最终,赵桐权敲响法槌:“被告人刘猛犯抢劫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被告人周平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十万元;被告人张莉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,并处罚金八万元。”

法槌声落下,刘猛猛地站起来,嘶吼着挣扎,被法警死死按住。

周平瘫坐在地,眼泪混着鼻涕流下,张莉的脸瞬间惨白,眼神空洞地望着天花板。

受害者席上,保安李师傅的妻子捂住嘴,泪水无声滑落,却带着一丝释然。

赵桐权合上卷宗,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,落在“抢劫罪”

的法条上。

他知道,这个判决或许沉重,却守护了法律的底线和社会的安宁——这或许就是重生的意义,在法律的框架内,让每一次裁决都能精准打击极端犯罪,让正义的天平永远向受害者倾斜,向罪恶亮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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