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第十三章(第2页)
她闭了闭眼,再睁开眼睛的时候,眼前的景象褪去,显出苍白的颜色,空荡荡的一片,目光所及,望不见尽头。
什么水镜,什么地藏海,似乎都离她很遥远,是完全沾不上边的事情。
面具不知道在何时消失了,落下来的液体滴在她的脸上,顺着眼角滑到下颚,韩雪绍抬手擦去面上的液体,仔细一看,是黏稠的血液,隐隐透着黑色,从她指缝中淌进袖口。
紧接着,是第二滴,第三滴……如同倾盆大雨,狠狠地砸下来,很快就将她淋得透彻。
韩雪绍面色不改,抬头望去。
果然,顶上爬满了奇形怪状的死尸,有男有女,或怨恨,或愤怒,或恐惧,它们唯一的共同点,大概就在于,它们的致命伤都是由真气所造成的。
更进一步来说,是由韩雪绍的真气造成的。
“一个紫阶法宝,只有这样的技俩吗?”
韩雪绍眼神冷然,轻轻地一叹,没有避开那些一拥而上的死尸,而是如此说道,“你莫非觉得,我会惧怕这些本就死在我手中的人吗?”
话音落地。
在第一个死尸的手指触碰到她衣角的时候,她侧身避开,凌冽的真气在一瞬间炸开,只听得几声闷响,再低头看时,只看得见一地的血肉,好似揉得发皱的红绒布。
凡人修仙,本是逆天而行。
走到这一步的修真者,没有哪个清清白白,都是踩着累累尸骸,碾过血肉走出来的。
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修真界,善心没有半点好处,只会将你的机缘拱手让给旁人。
除非——除非你的实力强到足以成为你的利刃与后盾,那到时,随便做什么都无所谓。
最典型的一个例子,应该是锦华尊者沈安世了。
韩雪绍翻过手腕,真气倾泻而出,犹如狂风过境,将所有血肉骨骸都搅碎,眼前的幻象发出“喀嚓”
一声,渐渐有了裂痕,从缝隙中透进暗沉混沌的光芒,倒映出境外的世界。
她记起,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声名赫赫的叔父时,正是在这样天色阴沉的一天。
沈安世本是韩家分支,被逐出韩家之后,就随了母姓,在外漂泊了几年,等到他十六岁的那年,母亲因病去世,于是,这世上也就只剩下他孤身一人,茕茕孑立,形影相吊。
本家从不知道有这么个人存在,自然也从来没有派人去寻过他。
他是自己回来的。
在一个雪夜,这个资质平庸的人,仅凭着一口稀薄的真气,攀上了九百级阶梯。
大多长老都不愿收他,唯有一个寡言的长老叹息着,说,收下吧,如此坚韧,正是那些世家子弟缺少的品质。
于是韩家才松口,将他重新纳入本家。
沈安世为何回来?多年以来,众说纷纭,他对韩家肯定没有半点留念,倒不如说,他应该是恨的,可他还是回来了。
趋炎附势?接贵攀高?都不是。
这个问题的答案,是韩雪绍偶然之间得知的。
他回来,是为了本家每年比试给头筹分发的那点银两,用那些银两给他母亲立一块无字碑。
他可以向家主求情,却不求,是因为他知道,求不来的东西,不必求,也不必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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