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章 基金会
第19章基金会
把内地的稿酬捐了!
这句话说起来轻飘飘的,实际却代表了许多钱!
张俪下意识就说:“余哥哥,这是几十万呢,真捐啦!”
林小旭托着腮,立刻附和起来:“是现在的,还是未来几年的,还是十年二十年的?”
“以十年为单位吧,暂时都捐了。”
她们俩吓了一跳,彼此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担忧。
这都是我余哥哥的钱!
再怎么多,也不能够嫌多啊!
余切见状,解释了一下他为什么要捐稿酬:
“主要有两方面原因。
一方面是我的稿酬早已突破《暂行规定》,顶格稿酬应当是20块钱千字,《十月》和《人民文学》知道我海外稿酬高,给我提到了三十块钱,甚至四十块钱,但也远远不够。”
“哪怕提到八十块钱又怎么样?难道能和美国、日本相比?不如拿去捐了,对我来说无关痛痒。”
“另一方面呢?”
林小旭问。
“另一方面,这钱不是甩给别人,再也看不到了,而是成立个基金会,今后再有捐助方面的事宜,就直接从这上面支取。”
像路不宣这事儿,放在三十年后很容易解决,哪里需要余切亲自出面!
找个由头给他捐一笔定制的“奖学金”
就行了。
譬如,要求是某某省籍贯人士,要求是中文系的,要求家里具备什么条件,要求大学成绩达到了排名的前多少……这都是很容易解决的。
其实,这已相当于个人来组织的慈善基金。
历史上到04年,才有江浙的美籍商人申办牌照成功,拿到了“001”
号的基金会证书,前后大概注资两百万(04年)。
此后个人名义、公司名义的基金申办蔚然成风。
因为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办法也是04年才出来的。
但是,这八十年代虽无《条例》,却反而更容易搞起来。
只需要关键的几个人物点头就好。
没有条例,可以为余切造一个条例。
张俪和林小旭都学过经济,知道“基金会”
在国外不是个新玩意儿。
余切一番解释下来,她们明白了,这钱仍然是自己的,管理人员、捐助项目全由自己决定。
不过,她俩还是有些纳闷。
目前所有慈善基金都是公办的,好像搞得也很不错。
“春雨行动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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